明确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事项。对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执法事项,纳入专业执法范围,以县级执法机构或县级派驻到乡镇的执法机构执法为主,乡镇配合。对常规监管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采取依法赋权方式,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以乡镇名义执法,行使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
2.
依法依规下放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乡镇,按照乡镇梳理、县级确认、市级统筹的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3.
实体化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乡镇经济总量、人口规模、社会治安等情况,实体化建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4.
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配合联动机制。乡镇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