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执行峰谷电价。g从2021年6月1日起,南宁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用户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新方案。
根据《方案》,每天峰谷时段设置为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为9:00—12:00、18:00—23:00,平段为7:00—9:00、12:00—18:00,低谷时段为00:00—7:00、23:00—24:00。
电度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峰谷浮动价格,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上浮21%,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下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