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个县里的教育局,它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同时也受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是双重领导,双重管理,我国大多数部门都是这种双重领导模式。
而在双重领导的部门中,大多数地方部门实际上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更紧密些,因为他们人财物都归地方政府解决。
还有一部分部门,法律明确规定不归地方政府管理,而是从上到下一层层垂直管理,这就是垂直管理部门,他们与地方政府基本没什么关系,只是代表上级部门在那个地方行使职权,垂直管理部门有一部分是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垂管,还有一部分从省里开始垂管。
中央垂管的主要有海关、国安、安监、国税、人民银行等,省级垂管的主要有工商、监狱、地税等。不过法律虽是规定垂管,现实中,有些垂管部门却仍需地方政府财政保障,所以虽然名义上不归地方管,其实还是与地方政府有些牵扯,不能完全脱离地方政府的实际干涉,比如你说的煤矿安监就是很典型的这一类垂直管理部门。
而另一些垂管部门就是真正的垂管,因为他们的人财物都是完全由上级部门掌控,与地方基本不沾边,典型的如海关、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