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人死的几种称谓

古代对人死的几种称谓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3-09-17 16:04:30

古代对人死的几种称谓

1、殉国: 称那些为国难、为国家民族利益而台生者。 (文天样作为民族英雄,人们称他的死为“以身殉国” )。

2、殉道: 称那些为国难和正义而舍生者。(《孟子。·尽心》“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

3、殉节: 是称那些为节义而舍生者。

4、殉难: 称为国家或为正义而台生者。

5、遇难: 称因被迫害或发生意外而死亡者。

6、被准: 是称因灾祸或重大变故而死亡者。

7、揭难: 称遭受灾祸或疾病而死者。(推音黎)

8、藏难: 是称领袖人物、革命志士遭受人为的灾祸而死者。

9、遇害: 称因人为伤害而死 (如被杀害)

10、就义: 称为了正义事业被敌人杀害者。 (就义,即成就义)

扩展资料

1、按身份等级

谓天子死为“崩”或“驾崩”,诸侯死为“薨”,大夫死为“卒(zu)”,一般官员死称“逝”,士死曰“不禄”,庶人(平民)死曰“死”。

清代对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称为“薨”;有官职、有名望的死曰“卒”。

2、按年龄

不满20岁死曰“殇”,此又分三类:8~11岁为“下殇”,12~15岁“中殇”。16~19岁为“上殇”。但男子已订婚,女子已许嫁者则不为“殇”。

青壮年死谓之“夭亡”,但于讣告上写“疾终”,引魂幡、《荐亡文疏》上均写“云终”、“告终”。

老年死谓之“寿终”。如系家族最高长辈,男加“正寝”,女加“内寝”字样。故后世“正寝”二字已成为死的代名词。

3、按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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