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象征性手势
象征性手势指以手部动作来表示某种抽象事物的手势。该手势的突出特点是可以表达如聪明、愚蠢、友好、专横、高傲等抽象的概念。如教师呈现的“V”型手势;当然,有的不用语言配合,更多情形是配合口头语言下意识地做出的。如在交谈时敞开手掌且手心向上,表示坦率、真诚;发誓时,习惯上将敞开的手掌放在胸前,以示真诚等。
二、表情性手势
表情性手势以手部动作表达内心思想情感的手势。常见的表情性手势有:挥拳表示激动或下定决心,紧握双拳或拍案而起表示愤怒,手拍胸脯表示敢做敢当,猛拍大腿表示深深的懊悔或极度兴奋等等。表情性手势的显著特点是手部动作的力度、幅度较大,人们借此以宣泄内心的情感。教师讲解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内容,当讲到为牺牲战友报仇或对敌人表示愤恨的激情处,教师可用表情性手势来增强表达效果。
三、会意性手势
会意性手势指在不易明说或不便明说的情况下运用的手势。如,手心向上将手掌轻抬一次或数次,示意站起来;手掌向下按,示意坐下;手指放在嘴边轻“嘘”一声,表示“不要出声”;以食指刮脸表示“羞人”等。需要注意,运用会意手势的双方之间应该彼此相互了解或关系密切。这样,才更有效果。如,课堂上有的教师向学生提出问题后,为了不打断学生的思维,往往并不说“请举手”,而是自己举起右手与头顶部相平。这时学生马上跟着老师的举动纷纷举起手。
四、指代性手势
指代性手势是指具有指示、替代作用的手势。有可以指示方位、对象的。如,用手指指点上、下、这、你(你们)等。有的手势还可以替代数字。如在生活中我们有“捏七、撇八、钩九”的说法。再如,伸食指表示“1”,伸出食指与中指表示“2”。
五、描摹性手势
描摹性手势指模拟事物的形象、情状、特征的手势。如,幼儿做游戏时,常将双拳置于头顶模仿牛、羊等动物形象。课堂上,教师适当运用描摹性手势,能够化抽象为形象,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六、评价性手势
评价性手势指用来判断行为价值高低的手势。如,翘大拇指一般用来肯定、赞扬学生学习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对学生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再如鼓掌,在小学中低年级,当学生获得成功时,教师往往令全班学生鼓掌祝贺。这种掌声,对取得好成绩的学生来说,既是对他们行为价值的肯定,又是一种“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