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度乘以体积等于质量M,(单位是kg或者g)。
M=质量 V=体积 P=密度。
密度是物体单位体积的质量,所以物体质量等于密度与体积的乘积。
1、密度计算公式:密度=质量/体积(ρ=m/V)(同种物质组成的物体的质量与体积成正比)。
2、重力计算公式:G=mg(G为重量,m为质量,g为地球的重力加速度,约为9.8N/Kg)。
3、牛顿第二定律计算公式:F=ma(F为合力,m为质量,a为加速度)。
4、质能联系方程: E=mc*c。
质量是物质的量的量度,它是一个正的标量。质量分为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质既有惯性质量又有引力质量。
质量的定义:
质量(mass)是量度物体惯性大小的物理量。
质量是决定物体受力时运动状态变化难易程度的唯一因素,因此质量是描述物质惯性的物理量。
质量是物理学中的基本量纲之一,符号m。在国际单位制中,质量的基本单位是千克(符号kg)。实验室中天平是测质量的常用工具。
在力学史上,质量的定义首先由牛顿提出。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写道:“物质的数量(质量)是物质的度量并等于密度同体积的乘积。” 近代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评价。E.马赫认为,密度只能定义为单位体积的质量,因而牛顿的质量定义是一种逻辑上的循环。
但牛顿并没有对密度作出定义,特别是没有作出密度是单位体积的质量这样一个近代的定义。因而H.克鲁认为:由于当时密度和比重是同义词,水的密度被任意地取为1,且以密度、长度、时间作为基本单位;在这样一种系统中,用密度来定义质量从逻辑上说是允许的,而且是很自然的。
此外,牛顿在书中解释他的质量定义时说:“质量按物体的重量来求得,因为它与重量成正比,我经过多次极准确的实验发现了这点。” 牛顿在书中的另一段中说:“我所说的物体有相同密度是指它们的惯性与它们的体积成正比。” 由此可见,牛顿并没有用质量来定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