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区小学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双方在本市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市暂住半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②父母一方在宁波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月份,补缴或欠费无效。
(2)报名录取规定。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经网上预报名,初审合格者,可持该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
(3)已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购有自住房,其子女不再适用随迁子女招生政策,适龄儿童将不再安排入学。
已被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作为民办小学补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