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他明确提出了把教育建成一门独立学科的设想,并提出了完整的教育理论体系,被称为“教育学父”和“科学教育学的创始人”。他提出了五种道德观念,即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
(1)内心自由。指一个人有了正确的思想或者什真善美具有明确的认识,就能够自觉地按照道德规范行事,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理性的原则。内心自由观念只能使人决定行为的方向,还不能使人成为有道德的人。
(2)完善。指人调节意志、作出判断的一种尺度。
(3)仁慈。指“绝对的善”,它要求人无私地为他人谋福利、与人为善,从而使自己的意志与他人的意志协调一致。
(4)正义。即“守法”,要求避免不同意志之间的冲突,并且按照人们自愿达成的协议或法律解决冲突。
(5)公平或报偿。是指当人“故意作祟”时予以应有的惩罚,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