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进场需要向监理报送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文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 税务登记证明文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施工合格证明文件;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5. 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 施工队伍的人员构成、技术水平及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
7. 施工所需设备的清单和使用说明;
8. 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记录等资料。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资料,具体报送内容还需要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要求进行具体的确认。在提交上述资料时,应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如果监理方或者项目业主还有其他要求,施工单位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补充相应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