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排列

科举制度排列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3-09-22 20:47:34

科举制度排列

排名情况从大到小为:状元、榜眼、探花、进士、贡士、举人、秀才、童生。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殿试由唐代武则天首创,宋太祖时成为定例)。

1、凡应考生员(秀才)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院试由省学政主持,童生参加。考中的称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此二者只是预选形式,乡试、会试、殿试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

2、乡试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参考者为秀才,考中的为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3、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进行的,时间是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地点在京城礼部官衙,举人参加,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4、会试合格后即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试。合格的统称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者,称为进士。隋朝于605年首次开的进士科,被视为科举的开始。隋、唐时,“进士科”只是科举各科中的一科,考的是诗赋。因为进士科是常科,考取又最难,故此最为尊贵,地位亦成为各科之首。

宋代以前,进士只需要通过在尚书省举行的“省试”。自宋以后,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一关复核和决定名次。宋仁宗时,曾发生过一名通过省试,但在殿试被黜落的考生愤而投奔西夏的事情。自此以后殿试都只定名次,而不会黜落考生。

在明朝和清朝,殿试录取考生为三等,称三甲。一甲三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清朝时一般为七人),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世人统称被录取者为进士。进士是功名的尽头,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可以重考。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最高荣誉,是在最后一关考试(唐朝时的省试,宋以后的殿试)中,得到进士第一名的名称。状元亦称“鼎元”“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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