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复核—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三)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失业补助金发放
当月24日(含)前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待遇。当月24日后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首次发放时间一般为当月月末或次月月初。遇节假日顺延,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失业补助金的审核结果查询
①网上申请的,可以到相应网站中查询办件进度;
②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咨询;
③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