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辩证思维
辨证思维是思维的理性发展,是一种着重从矛盾性、变动性、过程性来考察客观事物,从多样性的统一中去把握思维对象的思维。由于它强调从辩证统一以及各种联系中去认识客观事物,因而具有整体性、全程性、系统性、深刻性等特征。
2 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这个术语在文艺理论界比较流行,它是一种以反映事物属性的表象为思维元素与思维载体的思维。形象思维可以形成产生一定的灵感或顿悟,“形象性”是它的基本特征,它不仅反映对象的形象,使用形象性的思维工具如观念形象、具体概念、形象的语言以及各种图形等,还以形象媒介作为传达思想、意象的手段,如模型、动作、表情以及各种仪式等。
3 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是一种以反映事物之间关系的表象为思维元素与思维载体的思维。由于直觉思维往往可以形成灵感或顿悟,所以它又叫灵感思维或顿悟思维。富于创新的人往往对自己的直觉非常敏感,也善于把握。由于直觉的酝酿往往是在潜意识中进行,所以目前科学界对直觉思维的研究还很不深入,以致人们都认为:“直觉是第六感觉”。当然,直觉也不是无源之水,往往是实践经验愈丰富,知识积累愈宽厚,思维的点愈集中,直觉判断也就愈正确。
4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是一种以基于语言符号序列的概念为起点,经过判断和推理,达到对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的纵向思维。逻辑思维的特征是在一维时间轴上的直线性与顺序性,所以它又可以叫时间逻辑思维。由于逻辑思维的加工只能沿着一维时间轴,依据原有的知识概念一步步进行慢节奏的逻辑分析、推理,然后得出结论,而不可能实现思维过程的跳跃或突变,因而逻辑思维本身不大可能象形象思维与直觉思维那样直接形成灵感或顿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