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程序
(1) 申请登记:领取填写《放映许可证申领登记表》、《放映单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 电影技术部门放映设备检验鉴定书;
2、 电影放映人员技术合格证书;
3、 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
4、 卫生部门审核意见书。
(2)受理:资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打印《受理执》交申请人。
(3)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发证决定。
(4)领证:通知申请人凭《受理执》办理领证手续;逾期30天不领证作自动放弃申请。
2.收费标准:电影放映许可证办证费:100元/个。
3.办理时限:
(1)自接受申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自收到申请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3)自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发放电影放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