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文明城市对市容市貌的要求:⑴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⑵街道整洁卫生,无乱张贴(包括牛皮癣)现象;⑶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2、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在公共场所道德方面的要求⑴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⑵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⑶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闹现象。
3、创建文明城市市民应具备哪些交通意识?
⑴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⑵机动车让行斑马线,车辆、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⑶自觉保持交通畅通、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⑷车辆、行人服从交警指挥;⑸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侯车,依次上下车。⑹禁止酒后驾车。
4、建立公共场所人际互助关系有哪些要求?
⑴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⑵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讯;⑶公共场所主动帮助老、残、弱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扩展知识: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大陆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