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每年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当时社会实际,制定招生工作规定,向全社会公布。
(一)报名资格及报名办法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1)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2)报名时间、条件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全国各省市的报名时间尚不统一,一般在每年的1~3月份。
(3)报名地点
①目前,应届高中毕业生大多在所在中学或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由学校组织报名,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试行学生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设的报名点报名。在职青年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办公室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发给准考证。
②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报名地点分设在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香港考试局、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国旅行社。各报名站均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在国外的华侨考生也可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推荐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我驻外使馆出具的在外永久居住或居住2年以上认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人学力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当地警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历史证明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1日至4月30日。
③先进模范青年在规定时间到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
④退伍转业军人应安排工作而尚未安排工作的,可持县(区)民政部门的证明,直接到所在县
(区)招生办报名。
⑤在中国的外国侨民,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⑥不论是本省(市)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还是外省(市)考生在本省(市)借考,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均与户口所在省(市)完全相同。因为借考考生的试卷由考生户口所在省(市)评阅,如果考生借考省(市)和户口所在省(市)的考试科目、形式不同,就会使考生的试卷评阅难以进行。户口在本省(市),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到外省、市、自治区借考,应在符合借考的前提条件下,经本人申请、工作单位征得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地(市)招生办公室,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到借考地办理借考报名手续。因公集体长期在本省(市)工作的外省、市、自治区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在本省(市)借考的,应符合借考的前提条件;由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征得借考县(区)招生办公室的同意方可报名。
(4)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应持相关证件、报名考试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表格,确定自己应试的外语语种和所报科类。
报名时,应由考生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报名登记表》等,对于社会青年还需填写《政治品德考查表》。填写这些表卡时一定要准确、规范。不同表中要求相同的栏目,填写时要一致,如志愿的填写等,学校的代码填写要正确,各栏目的内容都要如实填写。字迹要清楚、书写要规范。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地招生办制作,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和成绩信息和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等五部分,它是高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享受政策照顾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要办理相应的手续。
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单学科竞赛优胜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体育竞赛获奖者及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报名时均应将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交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查。先进模范青年报名时应持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相应证明或荣誉证书(均为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时应出具县(区)户籍或民族工作部门的证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时应出具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时应出具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这些特殊考生经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应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县(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的印章。
招生办在为考生建立纸质档案的同时,还为考生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中的信息必须经考生本人或有关单位校对签字后才能确认生效,建立电子档案工作中资料采取如摄像等,报名单位和考生要积极配合。
(5)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开展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