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三国时期属于吴国,战国时期属于楚国。
吴国是孙权在中国东南部建立的政权。孙吴领有汉末扬州与荆州大部地区及交州全境,后分交州东北部为广州。孙吴大力发展经济,对江南地区的开发做出了重大贡献。
楚国是先秦时期位于长江流域的诸侯国。 楚宣王、楚威王时期,疆土西起大巴山、巫山、武陵山,东至大海,南起南岭,北至今河南中部、安徽和江苏北部、陕西东南部、山东西南部,幅员广阔。楚国至此进入了最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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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历史沿革:
江西境内有邗越、百濮。进入青铜器时代,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一致。春秋战国时期,吴、越、楚三国分争江西。秦设三十六郡,江西属九江郡,置庐陵县、新淦县、南壄县。而江西作为明确的行政区域建制,则始于汉高帝初年。时设豫章郡,郡治南昌县,下辖18县。
汉武帝时划全国为13个监察区,称13部州,江西属扬州刺史部。献帝建安五年(200年)时,孙策分庐陵、雩都等县置庐陵郡。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厘置彭泽郡(旋废)、鄱阳郡。嘉禾五年(236年),孙权庐陵南部都尉,隶扬州。
隋时曾作行政区划调整,州的级别降与郡同,因而隋代的江西地区设有7郡24县。至唐时增加到8州37县。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划全国为10道监察区,江西属于江南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时增为15道,属江南西道,其监察区下辖8州,治洪州(南昌市)。
宋代在州之上改道为路,初设江南路,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江西地区被置9州、4军、68县,其大部分隶属于江南西路,仍治洪州,另有一部分隶属于江南东路。
元朝开始确立行中书省制度(简称行省)。江西行省辖区大于今江西省区。除包括了今江西绝大部分地区外(原江西东北地区隶属于江浙行省)和今广东省的大部分。江西行省下辖13路、2直隶州以及48个县、16个县级州。
明朝虽然基本上保留了元朝的省区建制,但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路为府和改州为县。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辖13府78县,地域基本等同今天的江西省区 。清代改江西布政使司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基本承袭明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