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是:
1、负责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制定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服务规范;
2、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
3、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管理,监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负责职业年金经办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
5、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指标体系、数据规范、信息化需求和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7、负责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
8、负责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9、承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