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主要分为三个大等级,5个细化等级:
-、 初级职称:
(1).员级。如:技术员、三级教师等。
(2).助理级。如: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二级教师等。
中级职称
如:工程师、讲师、主治医师等、-级教师。
高级职称:
(1).副高级。如:高级工程师、 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教师等。
(2).正高级。如: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正高级教师等。
职称可评可考。-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 接评
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
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
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
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 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 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 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在改革中,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与小学两个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统一的职称等 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 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 和正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