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大,知县不是县令。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县令”的起源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在秦国商鞅变法之后,将多乡并划为县,此时的县令是直隶于国君。直到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后,县成为了郡的下属,此后一直到了隋唐时期。
从宋朝开始,新的模式被开启了,“知县”正式出现。这一制度是由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发明的,他的目的就在于加强自己的中央集权统治。宋朝的一县之长不在由地方上的官员担任,而是通过朝廷直接委派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