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禁止携带的物品,常见的有:
1、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2、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
3、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4、有严重异味、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
注: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3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7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以下为详细内容
限量携带的危险生活类物品
(1) 每位乘客限带2件以下物品:打火机充气罐、指甲油、摩丝罐、香水喷剂。
(2) 每位乘客限携带不超过1000ml(1kg)的高度白酒,且包装完好
危险物品识别分类例举:
(1)爆炸品
如:炸药、花炮、烟花、爆竹、枪支(含仿真枪)、弹药和雷管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如:一氧化碳、石油气、氟利昂、氢气、氧气、液化石油气、煤气和各类压缩气体等。
(3)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酒精(乙醇)、丙酮、丙烷、油漆类、苯、甲醇、溶剂油、松节油、香蕉水、煤油和塑料印制油墨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如:磷、钠、硫酸、钾、铝粉、锌粉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如:亚硝酸钠、硝酸钠、氯酸钾等。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
如:氰化物、砷酸盐类、有机磷农药、汞化合物等。
(7)放射性物品
如:夜光粉、独居石、皓英石等。
(8)腐蚀品
如:盐酸、硝酸、硫酸、磷酸等。
(9)其它危险物品
如:其它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和影响地铁设施安全的物品,如气球、锄头、扁担、铁锯、铁棒及管制刀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