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具、工器具:1、刀刃部分在 10 厘米以上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陶瓷刀等单品限量携带1把(件),(厨房组合刀组包装完好的按1件计算);
2、斧头、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铁棍(铁棍总长 25 厘米以上的)、锯子等金属利器、钝器等单品限量携带1把(件);
3、球棒、木棍等木质棍状物品(长50厘米以上,直径6厘米以上的球棒、木棍等木质棍状物品),单品限量携带1把(件);
4、上述3种类型物品,单品限量携带1把(件),累计限量携带不得超过3把(件)(含)。
二、白酒:
1、必须包装完好;
2、60度以上白酒,超过(含)两公斤的,不得携带进站;
另对于含有易燃易爆液体类物品、含有易燃成分固体类物品也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