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知府是正四品!每个府设知府一人。不过南京应天府、北京顺天府的府尹知府是正三品(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时候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在明代,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长官仍叫府尹外,一般的府长官,都称为“知府”
知府一职是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
明代大致恢复宋制,又重设知府,为正四品。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另外知府以下有:府级的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级的知州(从五品),州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这里的州仅指属州,直隶州除外),县级的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
但知府直接管理的,只有同知与知州。通判起监察作用。但也受知府管理。
备注:明朝知府是正四品官员,按照京官高于地方官原则(京官与地方官相同品级情况下京官为大),知府往上升迁途径为一、正四品京官:佥都御史、通政 大理寺少卿、 太常寺少卿 太仆少卿。 少詹事、鸿胪寺卿、京府丞、按察司副使、行太仆寺少卿 苑马寺少卿、卫指挥佥事、宣慰司同知、提督四夷馆少卿。
二、从三品官员: 光禄寺卿 太仆寺卿、行太仆寺卿、苑马寺卿、参政 都转运盐使、留守司指挥同知、宣慰使。
三、正三品(极少能够直接从正四品升到正三品):太子宾客、 侍郎 、副都御使 通政使 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 詹事 府尹 按察使、 副留守 、都指挥佥事使、指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