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责
1、为待定项目前期立项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建造中牵头组织协调;
2、对已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分析并对项目组作施工方案交底;
3、组建项目组对已确定项目进行施工;
4、对已实施的项目跟进监控、检查确保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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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完成项目的后续服务;
6、检查和督导各项目组落实公司绩效考核政策并评估其完成情况。
7、制订科学、实用的项目管理制度、评估办法和标准;
8、处理规定权限内各项目事项的审核、审批。
(二) 具体职责(需要与项目部协商确定)
1、牵头、协调管理
1.1 牵头相关部门进行对侍定项目的决策立项,开展可行性调研,完成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工作;
1.2 协助营销部门完成招标合同、谈判等相关工作;
1.3 在对外协调中,如项目组确需要协调而自身又不能解决的由项目管理牵头、协调相关事宜,如到政府部门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手续;
1.4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预计其已出现问题以及需解决重大问题时,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帮助解决问题;
1.5 负责施工现场设计及甲方、监理、项目组的相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