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的全称是学校办公室。 每个学校办公室的工作职责都不一样,都是根据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范围
1.在校长、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校级各类行政会议;负责组织起草学校行政工作计划、报 告、总结、规划、决议、通告和规章制度等文件;负责检查行政会议和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部 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掌管好学校行政印鉴,对外开具行政介绍信;负责全校行政公文收发、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的立卷 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大事的记录整理和行政统计工作。
3.负责学校人事劳资业务工作。拟定全校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管理承办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奖惩 、调配事务;负责技术职称评定、聘用等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金 、补助的评定调整工作;负责填报学校人事劳资、学校年报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教职工的培训进修手续 ;负责办理人事调动、调配及其他有关人事的手续工作;负责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待业、参军、招工 、职工婚姻法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接收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工作。
4.负责学校行政方面的外事、外联。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全校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会同有 关部门,负责外籍专家教师聘请的合同签订和生活管理等;负责开展学校与国内外公关活动;负责安排接 待外单位的工作联系和参观来访,接待处理群众有关行政工作的来信来访。
5.负责制定全校作息制度、节假日的行政工作安排。
6.负责电话总机及学校外线电话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打字室及传真机、速印机、复印机的管理工作。包括使用和登记、维护保养。
8.负责学校的机动车辆管理。负责安全教育、车辆管理制度制定、车辆的审验、交费、保险及驾驶员 的考核、换证等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文书档案与人事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10.负责学校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管理学校的会议室、接待室。
11.根据党的公安保卫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所在地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部门的 具体布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学校安全的各项防范、治理工作。
12.负责制定、实施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措施、规划等。
13.负责安全、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检查。
14.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犯罪及学校一般治安案件的处理。
15.负责单身教职工和学生的户口管理、身份证办理及临时用工人员的审查、验证登记等工作。
16.负责教职工、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投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