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待区:按照“温馨、舒适、便民、高效”的要求,分为户籍室、信访室、接警受理室、值班休息室、常用装备室、警械武器室、纠纷调解室、特色工作室等进行建设。辖区境外人员较多的派出所可设置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室。接待区应按相关要求配置办证办事自助设备、座椅、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
2.研判区:坚持需求引领、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建设原则,分为警务指挥室、情报研判室、辅助功能室(机房)等进行建设,配备公安网、政务外网、互联网、视频专网、局域网等网络设施,突出警情研判、舆情监控、警务指挥等功能。
3.办公区:结合警务运行模式,按照开放式集中办公理念,分为所长办公室、教导员办公室、一室二队(三队)办公室、“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室、党团活动室、(视频)会议室、涉案财物管理室、案管室、档案室等进行建设。
4.办案区: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分为人身安全检查室、随身物品保管室、信息采集室、缉毒检查室、辨认室、询问(讯问)室、候问室、等候室、醒酒室、医疗救助室等进行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