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市、区劳动保障工作在街道的延伸,属于行政单位。
乡镇社保所全名是乡镇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所·是劳动社会保险局的最基层的对公服务机构单位·其主要办理辖区内的社会劳动保险业务和失业救济登记·
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党政府关于劳社保障面针政策、律规展劳社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2 、街道(乡镇)办事处区(县)劳保障行政部门领导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社保障工作
3 、掌握辖区内岗失业员业困难员情况按要求建立岗失业员特别业困难员业状况台帐定期报业统计报表工作信息
4 、制宜推发展各种形式业实体、社区非规劳组织鼓励协调社力量渠道筹集发业岗位积极扩业鼓励引导岗失业员种形式实现再业并提供业服务帮助落实优惠政策
5、、建立完善劳力市场信息网络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站式业服务
6 、协助做辖区内劳预警预报制度及提供能产劳争议信息协助做本辖区内劳关系协调劳争议调解工作
7 、建立退休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定期报统计报表等关信息提供社保障咨询、查询服务协助落实退休员医疗待遇指导社区做退休员管理承担退休员社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8 、负责管理辖区内社区劳保障工作站指导社区劳保障工作员展工作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申报须知
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用人单位自获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按下列规定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1、缴费基数: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本年度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比例缴费,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2、申报、缴费时间:用人单位应每月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人数和金额。经社会保险机构机构核准后,在每月1-10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除应依法补缴欠缴数额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其欠缴之日起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