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各有千秋,没有谁比谁的杀伤力大的,尤其是在两者类似的情况下
鞭和锏,属于十八般兵器中的短兵类,是为了对付重甲而出现的破甲利器,故此是中国历代兵器中出现较晚的形制。两者的共同点,都和剑差不多长,有柄和锷(护手),且都以劈砸为主要攻击方式。
在中国古代冷兵器中,有双鞭和双锏,它们的外形极其相似,都是铜、铁等金属制造,且威力都非常大。两种武器相比,主要有起源、节数、造型、杀伤力和打击方法等五个方面不同。
鞭,是分节的,每一节之间的横棱边杀伤力很大,一般是十三节,比锏稍长。锏,不分节,锏体断面成方形,有槽,故有“凹面锏”之称。锏的大小长短,可因人而异(一般在65~80厘米之间)。
鞭和锏,都是破重甲的武器,即使隔着盔甲也能将人活活砸死。鞭,沉重而无刃,以力伤人,故持鞭者均需大力之人,攻击部位是鞭体上的疙瘩。鞭更适合在马上作战,威力较强,很多善用鞭的武人,也同样擅长用锏。
锏,分量重,非力大之人不能运用自如,杀伤力十分可观,攻击部位是锏体上的竖棱边,常见的是八条长棱铁锏。锏更适合步战,攻守兼备,也可在马战时当暗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