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的灭火方法有以下四种
1.冷却灭火:对一般可燃物来说,能够持续燃烧的条件之一就是它们在火焰或热的作用下达到了各自的着火温度。因此,对一般可燃物火灾,将可燃物冷却到其燃点或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水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作用。
2.窒息灭火:各种可燃物的燃烧都必须在其最低氧气浓度以上进行,否则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因此,通过降低燃烧物周围的氧气浓度可以起到灭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窒息作用。
3.隔离灭火:把可燃物与引火源或氧气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通道;打开有关阀门,使已经发生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液体可燃物通过管道导至安全区域,都是隔离灭火的措施。
4.化学抑制灭火:就是使用灭火剂与链式反应的中间体自由基反应,从而使燃烧的链式反应中断使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常用的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的主要灭火机理就是化学抑制作用。
二、灭火基本原理 1、控制可燃物: 如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建筑,采取局部排风或全部通风的办法,以降低房内可燃、易燃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使之不超过爆炸浓度极限;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用砖石水泥代表木料建筑房屋;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将性质上会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等等。
2、隔绝助燃物: 如将易燃、易爆物质产生置于密闭的设备中进行,容易自燃的物品必须隔绝空气存放等等。
3、消除着火源: 一方面,采取控温、遮阳、防雷、安装防爆装置等措施避免产生火源;另一方面在建筑物之间构筑防火墙,留出防火间距,在能形成可爆介质的厂房设泄压窗、轻质屋盖,在可燃气体管道上装阻火器、安全水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