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原有参公人员,仍执行公务员法,按职务与职级晋升。这部分人也就是单位的老人,单位改革后仍保留参公身份待分流安置,现在单位又从公益回到参公序列,身份名正言顺,晋升方式自然不会改变。
2、如果是改革后的新进人员,按照新人新办法应该是普通事业编制,而非参公人员。那么,按规定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岗走职员等级晋升路线,专技岗走职称路线。能否享受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政策,取决于单位是否是县以下即县乡两级事业单位。
3、如果是重新认定后进入人员,身份应该也是参公,毫无疑问按职务与职级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