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有:
1、定期安全检查;
2、经常性安全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
5、综合性安全检查;
6、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日常检查:是以员工为主体的检查形式,各基层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员督促本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搬迁准备工作和检查离班前的交接工作。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一般包括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年度大检查和节日检查。
不定期检查:是指不再规定时间内、检查前不通知受检单位或部门而进行的检查。不定期检查一般由上级部门组织进行,带有突击性,可以发现受检查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的持续性程度,以弥补定期检查的不足。不定期检查主要作为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的抽查。
检查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