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3.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