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秀时,秀女们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赐花。
然后,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撂牌子。
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还有两种命运:
一是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
一是留于皇宫之中,随侍皇帝左右,成为后妃的候选人。
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会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屡屡“复看”,有“记名”的,这是被选中留牌子的;有“上记名”的,这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
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在留宫住宿的秀女中选定数人,其余的都撂牌子。扩展资料: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还创立了八旗制度,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来的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军事、生产等多方面职能。
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组成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八旗。
清入主中原后,旗人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
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
所以,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
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
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
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