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卡地点及所需证件
1、在居(村)委申请的人员,到原申办的居(村)委领卡。
2、为确保社会保障卡不被错领或冒领,持卡人领卡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示委托人和申办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领卡人必需在签收表上签名确认。
二、签收注意事项
1、交接流程卡中心à区(县)à街(镇)à居(村)à申办人
2、居(村)委经办人必须当场点清卡片,确认社会保障卡数量和卡面信息与明细表清单记录相符,并确保卡片在领卡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办人手中,居(村)委应妥善保管好社保卡,杜绝丢失和损坏。
3、个人签收表一式二联,第一联:卡中心留存,第二联:交由居(村)委经办人,个人确认签收后由居(村)委将交到街(镇)劳保所。由街(镇)劳保所将个人签收表汇总后,交到市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