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不按时归还者,超过借阅期限,归还时将进行停借处理。停借期满后,方可恢复借阅权限。读者超期天数采用累积方法计算,即读者所持图书卡内所有图书的超期天数之和。停借期视图书超期情况分别规定如下:
1 、超期总天数在60天内者, 停借半个月
2、超期总天数61-120天, 停借1个月
3、超期总天数121-180天, 停借2个月
4、超期总天数181-270天, 停借3个月
5、超期总天数271-365天, 停借4个月
6、超期总天数366天以上者, 停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