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抄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八条:二级建造师注册变更审批需要20日。
具体规定如下: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八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省内变更流程
1、建造师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2、原单位签署同意意见
3、现单位签署同意意见
4、打印申请表
5、新转入方面企业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省厅对外窗口办理正式变更注册手续。
注:如果需要变更到省外去,则打印申请表后需要原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现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签署意见
以上意见做为参考指导,具体操作事宜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