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法》的规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中能够发挥五个功能作用。
一是促进社会融入的作用,帮助社会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歧视,增强助人自助能力,帮助其更好地适应、融入社会环境。
二是帮助救助对象提升能力,对有劳动能力的要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没有劳动能力的要增强其生活能力和社会人际关系中共存的能力。
三是发挥心理疏导的作用,帮助社会救助对象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建立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地面对生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四是资源连接的功能,社会工作者既可以帮助救助对象了解和衔接各项社会救助资源,也可以在基层服务工作中帮助有关部门做好资源衔接工作。
五是面向社会救助对象还可以发挥好宣传、倡导的功能,宣传政府的社会救助政策,达到人人知晓,尤其是社会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体知晓,帮助其及时地求助,使符合条件的能够及时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