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供热系统竖向分区。
高层建筑供热系统的竖向分区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考虑低区系统材料的承压问题,二是便于调控,防止系统出现垂直失调现象。
建筑物按层数大致有如下的分类:住宅建筑:低层: 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一9层;高层:10-30层。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建筑物总高度在24米以下者为非高层建筑,总高度在24米以上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称为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50米时空调系统宜分区。由此可以看出,高层建筑供热系统竖向分区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分区高度或层数(例如:上海等高层建筑较多的城市一般按80- -100 米进行竖向分区) ,实际上各地区根据各自不同情况也进行了大量工程及运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