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户齐民制度是指汉代政府实行的一种户籍制度,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a被西汉政府正式编入户藉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
b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税制度。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农民的主要负担):田租:三十税一(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纳耕地税,耕地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 算赋:15-56岁120钱;口赋:7-14岁20钱人口税分为算赋和口赋。(算赋是丁税,十五至五十六岁的男女每年每人纳一算,即一百二十钱;口赋是儿童税,七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每人纳廿钱,即20钱);徭役:每年一个月,并戌边三日,戌边三日不去则交更赋(300钱)代役; 兵役一生服役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