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控制火源的产生:
包括明火,如明火照明、取暖、烧饭,燃烧废弃物,未熄灭的香烟头,焊割作业等;物体撞击或摩擦,如金属物体的碰撞或摩擦,;炽热物体,如焊割的飞溅物,轧钢与锻造的碎渣,爆破的碎片等;电火花,如短路、静电产生的火花等;化学反应热;雷电火花。
2、加强监督:
包括在可能发生火灾的作业点设置火灾监测器,在可燃或易燃物旁设置“禁止火源”等警告标志,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制定专门的操作规范等。
3、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要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完好程度;消火栓要保持完好状态,而且要确保水源和水压。
4、及时报警:
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以免贻误灭火时机而酿成大的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