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及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行驶的,需在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办理进京证,进京证有效期为7天内。
二是办证时应提供六种证明材料: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三是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重新办理时,需按照办理的要求提交六种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自申请日起,7天有效的进京证。
四是关于持有外省、区、市临时号牌机动车办理进京证。需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购车发票、临时号牌等证明材料。此外,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