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主要事迹 简单一点(包拯的主要事迹30字以内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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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5-18 09:56:05

包拯的主要事迹 简单一点

包拯(999—1062),汉族,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

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

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

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

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包拯又称(包公)出身于庐阳一个官宦家庭。二十八岁考上进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但包拯是个孝子,他信守圣人所谓“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直到三十六岁才正式出山,当了知县这样的小官。

在知县任上,他断了一个奇案,声名远播。三十八岁升任知州,清明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之后,便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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