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因数的基本性质(公因数的概念及基本性质)

公因数的基本性质(公因数的概念及基本性质)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2-07 19:34:21

公因数的基本性质

最大公因数的性质。

性质1:两个数分别除以他们的最大公因数,所得的商互质。例如36和24的最大公因数是12,36÷12=3,24÷12=2所得的商是3和2,这两个数互质。

性质2: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的因数,一定是这两个数的公因数。例如例如36和48的最大公因数是12,12的因数有1,2,3,4,6,12。12的这些因数也是36和48的公因数。

性质3:两个数的公因数都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的因数。

例如:12的因数有1,2,3,4,6,12;18的因数有1,2,3,6,9,18;

12和18的公因数有1,2,3,6;12和18的最大公因数是6。6的因数有1,2,3,6。

12和18的公因数1,2,3,6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6的因数。

性质4:两个数都乘同一个自然数a,所得的两个积的最大公因数等于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与a的积。

例如:4和6的最大公因数是2,4和6都乘5,4×5=20,6×5=30;

20和30的最大公因数是10。

20和30的最大公因数10等于4和6的最大公因数2乘5。

性质5:若两个数都除以它们的一个公因数A,则所得的两个商的最大公因数等于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与A的商。

例如:45和75的最大公因数是15,45和75都除以3,45÷3=15,75÷3=25;

15和25的最大公因数是5;

15和25的最大公因数5等于54和75的最大公因数15除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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