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称为农业农村局,为政府组成部门,直接接受党委政府领导。
主要职能是:
承担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落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党委、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相关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