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鹿鸣》一篇,其中包含的文化内涵有三大类,分别为礼仪、鹿鸣宴,以及鹿。1鹿鸣宴”是科举制度中规定的一种宴会。起于唐代,明清沿此,于乡试放榜次日,宴请科举人和内外帘官等,诗歌《诗经》中的《鹿鸣》一篇,可称“鹿鸣宴”。饮宴之中先奏响《鹿鸣》之曲,随后朗读《鹿鸣》之歌以活跃气氛,显示某公的才华。2礼乐文化是周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诗经》在很大程度上是周代礼乐文化的载体。《诗经》中的宴飨诗,根据反映礼仪内容的不同,又分为:飨礼诗、燕礼诗、乡饮酒礼诗三种。飨礼诗,表现的是周天子在太庙举行的一种象征性的宴会。如《鹿鸣》一诗,就是天子宴群臣嘉宾的诗歌,后来也被用于贵族宴会宾客。诗中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3麋鹿本有的生物习性和先民拟喻思维及图腾崇拜的文化背景,孕育了鹿意象喻比君子和女性的人文意蕴。《鹿鸣》一诗歌中,鹿子发现美食后,发出“呦呦”之声,关爱伙伴,邀请共食,体现了鹿的温顺与友善这两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