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狱长的意思是让监狱各方面变得规范的管理者。古代监狱中的犯人都会由监狱最高长官编排并列出相应名册,上交长官(中国等东方国家为刑部,在西方国家为掌管法规刑罚的执政大臣)视阅,书记核对之类的工作多由文书和役差协助完成,这部名册叫做狱典,负责记录名字的叫典狱,故监狱长又称为典狱长。
典狱长:官名。清末改革司法,同时开始改善监狱状况。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奉天(今沈阳)设“模范监狱”,有管狱官从五品、副管狱官从六品及课长等员。后各地续有办理。民国在各省设立新监狱,主官称典狱长,即清末管狱官改名。官等依所在地而异,京城及大都市为荐任,余多委任。大量县城未设新监狱者,只设管狱员,亦系委任,但俸给等弟都比委任的典狱长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