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1.第1段,提出全文的中心论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本文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心论点“弊在赂秦”,接着从正反两个不同的角度,即“赂者”和“不赂者”,均受赂秦之害进行论证。“赂秦”的国家因“赂秦”而“力亏”;不赂秦的国家因“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不赂者以赂者丧”。最后总结,重申论点,“弊在赂秦”。
2.第2段以“割城”为例,论证“赂秦”之弊。
紧承第一个分论点“赂秦而力亏”写韩、赵、魏三国把祖先艰难得到的土地轻易拱手送给秦国,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从而论证“弊在赂秦”的论点。
3.第3段,以“不赂者以赂者丧”的事实,进一步论证“弊在赂秦”。
紧承第2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文中写齐、赵、燕三国虽“义不赂秦”,但“盖失强援,不能独完”,从而论证“弊在路秦”的中心论点。
4.第4段承上启下,提出“为国者”不要被敌国的“积威之所劫”的劝告。
5.第5段,借时讽世,借古喻今,讽谏北宋王朝改变妥协政策,奋起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