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和县都是是中国行政区划,行政地位与市辖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管辖或由省直接管辖。那么县级市和县有什么区别呢?

主要区别有四点:
一是大县地位
县和县级市行政地位相同,都是县级,区别在于县级市从2000个县里脱颖而出,取得了大县的地位,民国实行过县的等级制,现在的县级市相当于那时的一等县。
二是政绩标志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动要通过民政部报经上级批准,撤县设市成功等于上级肯定其政绩。设市的标准相对严格,除了人口等偏于自然的因素外,主要看GDP等发展水平,县级市基本都是GDP群英榜上的知名者,名落孙山的仅为工矿、边境县级市。设立县级市要求全县乡镇以上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经济指标均以199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元。

三是权利扩大
县主要落实中央的农村工作政策,县级市又加了落实城市工作政策一大块,权利扩大了不少。设立县级市要求县政府驻地所在镇的城镇人口不低于12万人,其中具有非农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人,全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人。
四是有望高就
县级市的一把手(书记)相当多的可以以下兼上,身居副厅(地级市的市委常委、市人大副、市政协副),普通县的一把手是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