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斑马线宽度为45或60厘米,可以根据行人数量以1米为一级予以加宽,长度为3米至5米。斑马线之间的设置间隔为150至500米,合理的设置间距为350至400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