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教育理论认为,学习环境由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组成。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历经对皮亚杰、布鲁纳、维果茨基、维特罗克(M.C.Wittrock)等人的早期建构主义思想的不断发展,同时伴随着对认知心理学的批判和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出现在心理学领域中的一股强大“洪流”。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与认知学习理论、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共为三大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的教学观强调要充分发挥学生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能够用探究,讨论等各种不同的方法在头脑中去主动建构数学知识。在知识的有意义建构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造性的思维能力。
作为一种新型的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对学习也赋予了新的意义。
首先,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是建构内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者并不是把知识从外界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原有的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建构新的解”(D.J.Cunnighan,1991)。因此学习活动不是由教师单纯向学生传递知识,也不是学生被动地接受信息的过程,而是学生凭借原有的知识和经验,通过与外界的互动,主动地生成信息的意义的过程。
其次,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学生所学的知识也提出了新的理解,即知识不再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课本、文字、图片以及教师的板书和演示等对现实的准确表征,而只是一种理解和假设。学生们对知识的理解并不存在唯一标准,而是依据自己的经验背景,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知识的理解,对于世界的认知和赋予意义由每个人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