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领教师资格证要带以下证件
(一)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领取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
(三)领到证书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四)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委托人请写好委托书,受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领取教师资格证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如有申请免试者,还需携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证书。